護理標準
護理標準
思維功能嚴重障礙,完全不能自控和自理大小便者。因各種原因長期臥床不起,不能下地行走者。
不能自己飲食,一日三餐需護理人員幫助者。
患有高血壓\肺源性心臟病\心律失常\腦血管意外等,正處于活動期必須絕對臥床者。生命體征不穩定,隨時會出現身體狀況變化而需要密切觀察者。
因失明或身體障礙,功能嚴重喪失,生活需特殊照顧者。
患者及家屬要求提高護理等級,在各方面給予特殊照護者。年齡在85歲以上者。
思維能力嚴重障礙,言行不能控制及大小便輕度不能自控者。飲食起居有部分困難需護理人員協助者。
視覺模糊不清或肢體功能障礙行動稍有困難者。
肢體功能障礙導致生活規律失常,自理生活有一定困難需要幫助者。
患有高血壓、肺源性心臟病、心率失常,腦血管意外等,但狀況穩定,不宜勞累或多活動,日常生活需予以幫助者。
患有輕度癡呆癥,腦萎縮等疾病,日常生活需給予幫助者。身體情況尚可,年齡在80歲以上者。
在護理人員的指導下飲食起居能自理者。
在護理人員的督促或幫助下,大小便能自理者。身體思維意識情況尚可,年齡在80歲以下者。
行動自如,意識偶爾不清,日常生活需給予指導和監督者。